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沂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鲁0323执60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执行人:***,男,汉族,****年**月**日生,住***。

本院在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自动交清本期欠款20000元,本院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应予以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鲁0323执6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崔宝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书记员  陈业超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