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德阳市双全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重庆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叙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保全被申请人重庆泉盛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叙永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1800000元,保全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德阳市双全玻璃钢制品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1-1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