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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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13执257号 孙兵、陈国萍、贾战海: 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标的为5005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51650元,余款放弃。该款项已全部支付申请人。 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1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