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苏0813执257号

孙兵、陈国萍、贾战海:

本院于2021年2月4日立案执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案标的为5005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51650元,余款放弃。该款项已全部支付申请人。

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813民初430号民事判决书现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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