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2民初14575号民事判决;

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23577.45元;

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1元,由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82元,由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38元,由***、***负担1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4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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