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撤销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2019)渝0112民初14575号民事判决; 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23577.45元; 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1元,由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82元,由重庆中渝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38元,由***、***负担14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