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终结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825民初2083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三、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01-14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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