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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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60000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它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需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 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案件申请费6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