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梅州市台檬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法院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4民初60号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住所地: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大峙洞946-1番地格拉斯大厦24层。法

法定代表人:郭锡玕,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富栋,上海国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梅州市台檬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15,住***。

法定代表人:许开发。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因与被告梅州市台檬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19日立案。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于2019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

认为,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请求,属当事人处分民事权利行为,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

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撤诉。案

受理费475元,减半收取237.5元,由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负担。原告株式会社纳益其尔(NATUREREPUBLICCO,LTD.)可向本院申请退回237.5元。审

审判长  梁小艾

审判员  陈恒山

审判员  曾园芳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范宜洪

书记员朱红珍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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