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川支行
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怡畅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申请人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637647.49元的财产冻结,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账号:03×××13,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川支行,账户名: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21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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