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川支行 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昆明怡畅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申请人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637647.49元的财产冻结,查封期限为十二个月(账号:03×××13,开户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川支行,账户名:上海文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