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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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西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铁岭市新城区D房屋(查封房屋的价值以505200元为限),查封期限叁年。 案件申请费3020.00元,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人需要续行保全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 |
裁判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