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其他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团结路支行 巢湖诺信建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合肥硕赢商贸有限公司、***、***、巢湖诺信建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安徽省巢湖市东风建材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600000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执行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团结路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