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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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221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丁坤、麻万林、被执行人孟兆继: 丁坤、麻万林与孟兆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1992)临法民调字第39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丁坤、麻万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1992)临法民调字第39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