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221执恢33号

申请执行人丁坤、麻万林、被执行人孟兆继:

丁坤、麻万林与孟兆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1992)临法民调字第39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恢复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丁坤、麻万林向本院申请执行的(1992)临法民调字第397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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