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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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永福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桂0326执恢8号 韦旭坤、宁丹: 本院执行的韦旭坤申请宁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宁丹已全部履行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已结清。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