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的理赔范围赔付***代为赔偿的绥芬河某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车辆维修费10491元(含***支付保险杠包膜800元)、油费300元、交通费102元,租赁费500元、诉讼费165元,合计11558元。

案件受理费88.95元,减半收取计44.48元,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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