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赣0302执368号

余孟军:

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你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3000元,执行标的金额3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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