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21执恢38号

申请执行人:易三金

被执行人:徐辉

被执行人:李艳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易三金与被执行人徐辉、李艳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给付全部执行款。本院认为,(2016)吉0221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2016)吉0221民初127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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