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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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返还款项15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以15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00元减半收取为1850元,保全费1420元,合计3270元(***已预交),由***负担,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