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377号

申请人李孟军与被申请人李孟国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3日作出的(2019)冀0825民初104号民事裁定书,该案于2020年12月13日移交至执行局,要求执行以下内容:查封被申请人李孟国的银行存款100000元或其他等额财产。故本院于2020年12月26日将本案部分保全。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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