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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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230号 申请人叶鹏飞与被申请人冯海伟、叶云飞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16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冯海伟、叶云飞所有的双桥区头道牌楼小榛子沟承监家属楼3号楼1单元403室房产。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