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隆化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隆化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冀0825执保230号

申请人叶鹏飞与被申请人冯海伟、叶云飞财产保全纠纷一案,隆化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825财保167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冯海伟、叶云飞所有的双桥区头道牌楼小榛子沟承监家属楼3号楼1单元403室房产。本院于2020年10月14日将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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