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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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协成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8万元及逾期利息(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37元,由原告***负担1679元,被告***负担535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王 斌 人民陪审员 周小明 人民陪审员 钟三华 二〇二年八月十三日 书 记 员 景艳秋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