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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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临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221执恢461号 韦峰、崔超、李万**: 申请执行人韦峰与被执行人崔超、李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260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韦峰与崔超、李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崔超、李万**主动向韦峰履行完毕。至此,韦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1221民初3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