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临泉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临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221执恢461号

韦峰、崔超、李万**:

申请执行人韦峰与被执行人崔超、李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260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韦峰与崔超、李万**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崔超、李万**主动向韦峰履行完毕。至此,韦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皖1221民初3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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