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皖1622执恢733号

谢辉、侯辉、侯李奎:

谢辉与侯辉、侯李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30000元,其中,本金3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谢辉(申请执行人)。至此,谢辉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皖1622执恢73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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