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2500元及其资金占用损失(资金占用损失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元,减半收取56元,由被告***负担(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直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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