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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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7750元,原告已预交,现退付原告。公告费690元,原告自行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