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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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南昌市毅仲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八一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建设银行南昌红谷滩支行的36×××88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11-24 |
发布日期 | 2021-0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