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州市米格方舱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广州市米格方舱制造有限公司401058.7元的银行存款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本院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
| 裁判日期 | 2020-02-1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