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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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河南省嵩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县支行账户上资金80000元予以冻结; 案件申请费920元,暂由申请方垫付,待案件审结时一并处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