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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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115执821号 顾新玲、张军: 张军、顾新玲与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953.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137.80元。本院已于2019年12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军。至此,顾新玲、张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鲁0125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115执821号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张军、顾新玲与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953.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137.80元。本院已于2019年12月7日将该款转付给张军。至此,顾新玲、张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鲁0125民初143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