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唐山市鸿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唐山天宇柳工机械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唐山市鸿超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40000元的冻结及同等价值财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担保人王金生在中国工商银行唐山分行银行卡号×××内银行存款50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