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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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鲁0282民初11400号 原告 原告:青岛宋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即墨区大华征信街1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3214354278。 法定代表人:宋玉平,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伟、杨梓睿,山东震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告***。性别不详,年龄不详,住***。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 立案日期 2019年12月10日 适用程序 简易程序 是否公开审理 是 处 理 结 果 本案按青岛宋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组织与 裁驳时间 审判员王柏爱 二0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蔺际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