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川1304执恢204号

陈金燕、程天、秦丹、敬小波:

关于恢复执行陈金燕与程天、秦丹、敬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次恢复执行标的共计10283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4300元(含执行费1464元)。本院将102836元转付给陈金燕。至此,本次恢复执行标的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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