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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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烟台同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佣金63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76元减半收取688元,由被告烟台同创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3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