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沈阳华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金廊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瑞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沈阳金廊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服务费8,000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沈阳金廊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1-03-01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