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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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2020)陕0428民初447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对长武县昭仁街道办事处崔吴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后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