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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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0,120.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判决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