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云南瑞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云南锦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云南瑞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退还200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云南瑞景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1-05 |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