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 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海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莆田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295191元; 二、驳回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对福建仙游瑞狮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8452元,由莆田壶山自来水有限公司负担7291元,由中建正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4116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