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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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2020)豫13民终604号民事裁定;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从其占有的***所建的位于淅川县上集镇罗寨村二组四楼房屋(靠大路边)一套中搬出。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共计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