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返还原物纠纷
法院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2020)豫13民终604号民事裁定;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从其占有的***所建的位于淅川县上集镇罗寨村二组四楼房屋(靠大路边)一套中搬出。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共计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03
发布日期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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