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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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华阁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与被告河南华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共建协议》、《共建房出资协议书(按揭分期方式)》无效; 二、被告河南华阁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返还购房款10万元及利息(以1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河南华阁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视为放弃上诉。 |
裁判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