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 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市站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24793.20元(23743.20元+1050元); 二、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市站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8411.8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71元,由被告唐山公路建设总公司市站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5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