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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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王铸律师事务所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2020)皖1602民初5518号民事判决; 二、孙占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货款132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2018年5月24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188元,由孙占锋、修功峰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188元,由上诉人孙占锋负担1594元,由被上诉人***负担159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9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