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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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明达贸易有限公司 唐山市丰润区福昊商贸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润支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唐山宏冶炉料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唐山市丰润区福昊商贸有限公司、唐山宏冶炉料有限公司、唐山市明达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3-04 |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