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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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原告***、***办理将***名下位于合肥市房屋(不动产证书号蜀02×××××)的产权变更登记至***、***名下的过户手续,所需税费由***、***承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900元,保全费3520元,合计442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