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9,669元,由***负担26,502元(已交纳),由***负担3167元(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20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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