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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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怀化福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与***为一户)、***、***、***、***、***、***、***、***、***、***、***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各自支付原告***5419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154元,由原告***负担594元,被告***、***(***)、***、***、***、***、***、***、***、***、***、***、***各自负担1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