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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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普洱简宜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款1200000.00元及逾期违约金(自2020年1月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股权转让款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7069.00元、保全费5000.00元,共计22069.00元,由原告***承担1469.00元,被告***、***承担2060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03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