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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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州云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云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2019年11月29日至2021年1月8日期间的迟延办证违约金9434.64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广州云梯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03 |
发布日期 | 2021-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