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356574.63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232197.63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800元,减半收取6900元,由原告***、***、***、***、***、***承担450元,被告***承担4500元、***承担1950元(被告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已由原告预交,此款应由被告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1
发布日期 2021-03-1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