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4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商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尔顿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彰华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北京中彰华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0万元,支付利息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29日起至偿清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

二、***、***对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6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北京正众信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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