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
惠州金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博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惠州金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被扣划的保证金46987.03元及违约金(以本金46987.03元为基数,2020年9月14日至还清之日止,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二、驳回原告惠州金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37元(原告已预交113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4
发布日期 2021-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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