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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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法院 |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院(2019)粤1302执恢385号执行案不得对原告***享有使用权的位于惠州市********光耀荷兰水乡花园第四期地下室负一层129号、134号停车位进行执行; 二、驳回原告***其他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346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3-16 |